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
日期:2020-11-10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1234

苏城建院学〔2019〕59号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构建我校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从严治学”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创建优良学风,对于提高我校办学声誉、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自2015年升格以来,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学风建设力度,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但是,目前我校学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课堂方面迟到、无故缺勤,上课玩手机;养成教育晨锻炼达标率不高、晚自习效果不佳;文明礼仪方面男女生文明交往不够、随手乱扔、抽游烟;宿舍、教室卫生水平不够等,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加强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为指导,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制度为保证、以创新为动力的建设方针,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育人水平。

构建完善的学风建设管理体系,通过完善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将学风建设重心下移,以各二级学院为责任区域,以班级为基本单位,以班风促学风,形成学院检查监督、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将学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实现“五高五低”工作目标,即学生出勤率高、学习成绩高、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率高、晨跑达标率高、学生参与活动率高以及学生旷课率低、不及格率低、违纪率低、作弊率低、流失率低的工作目标。在全校学生中形成认真求实的学习态度、勤奋刻苦的学习毅力、虚心踏实的学习风格和科学严谨的学习方法。

三、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原则

1.坚持学风建设和教风建设相结合。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必须以教风带学风,以学风促教风,两者有机结合,实现教学相长。

2.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学风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学校学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又要放眼长远,着力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坚持教育引领和管理服务相结合。既要通过思想教育、政策激励、氛围营造等措施,加强对学风建设的引领,又要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全员育人的意识,为学生学习、成长成才提供人性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助推学风建设。

四、加强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营造氛围

1.优化课堂教学。课堂是育人的主渠道,是学风建设的主战场。课堂教学情况直接反映并深刻影响广大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任课教师要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各项措施,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增强与学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课堂教学的感染力。

2.开展学风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校园新媒体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对学生进行熏陶和教育。以科技创新和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全面提高学生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组织大学生参加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业技能大赛、学习研讨会等,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开展晨读晨练、晚自习等落实检查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专业学习水平。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

(二)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教风带动学风。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强教师培训,使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能够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开展教学。

2.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扎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相结合”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业指导、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等工作中的作用,共同营造乐学、勤学、善学的良好学习氛围。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课堂、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对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

3.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和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班团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形成思想教育、行为管理、学风建设的健全网络。加强学生党员和骨干队伍的教育,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监督办法,严格条件,严格程序,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三)树立导向

1.加强榜样引领。组织开展“校园十佳学生”、“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利用多种途径进行事迹宣传,大力加强优良学风创建活动,营造刻苦学习、团结互助、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

2.加强班风建设。建立健全班级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在教室、宿舍的管理,加大对学生上课、自习、早操的考勤力度。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班级活动,创建生动活泼、团结互助、争先创优的良好班风。积极培育“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和学习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加强学习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整合学校优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向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指导、专接本、专转本宣传,鼓励学生进校后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学习势头。各学院要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通过举办讲座、辅导等,为学生专转本提供全方位指导和帮助。

4.强化示范带动。加强学生党员干部培养,以示范带动促进学风。完善学生党员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且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学生干部选用标准。教育学生干部要严于律己,勤奋学习,在学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广大同学克服学习困难,提高学习效果,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管理

1.强化教风管理。加强师德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含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开展先进个人宣传活动。遵循教学规范,严格执行教学督导制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和教学事故认定制度。教师要强化对学生课堂纪律、学习秩序的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2.强化常规管理。加大各项常规工作检查力度,加强学生课堂手机管理,强化课堂、早晚自习出勤情况检查,规范学生学习行为;各学院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应按规定及时给予严肃处理或上报,不得隐瞒。

3.强化考风管理。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诚信承诺等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规定,培养学生严谨治学的良好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于考试违纪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做好跟踪教育。

(五)完善机制

1.引导机制。加强舆论宣传,拓宽教育渠道,通过宣传栏、广播、组织讲座、座谈和研讨等途径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宣扬勤奋好学的精神,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以规范基础管理为重点,以建设优良学风为目标,加强人性化管理,实现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学生学习行为。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业困难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

2.激励机制。在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方面,把学习成绩作为重要条件;逐步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发挥测评对学风建设的导向作用。每学期评选表彰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学习标兵,切实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学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不断加大对学风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为学风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4.评价机制。将学风建设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学校定期召开学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交流学风建设工作经验。明确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完善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开展教学名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把学风建设履行情况作为评价重要指标。

五、切实加强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1.继续发挥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制定深化学风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对全校学风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将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要点,并作为各学院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全校学风建设工作的规划与组织实施,制订引领学风建设的一些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学工队伍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各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学院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学风建设,组织和监督教风、学风日常检查。就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定期进行全面调研和通报。对学风建设情况定期进行总结,表彰奖励在学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

附件: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学生学习规范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9年9月17日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学生学习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学习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学风建设,营造积极、文明、和谐、向上的校园学习生活氛围,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上课规范

第二条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自觉抵制和杜绝“餐饮进教室、衣冠不整进教室、通讯娱乐进教室”等不良现象。

第三条遵守以下上课文明礼仪:

1.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上课开始时应全体起立,老师还礼后坐下;

2.学生要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上课迟到者,须经任课教师许可后方能进入课堂。因故不能听课,要履行请假手续,不旷课;

3.保持课堂安静,专心听讲,做好听课笔记。有疑问应举手示意,或课间向老师询问问题,询问和回答时要起立。

第四条携带手机者须保持手机关机或静音状态,并配合任课教师及手机管理员,将手机放入教室的手机袋内。

第五条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课堂教学结束学生离开教室时注意关闭电灯、多媒体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六条在实验室上课时,要听从实验工作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完成实验课教学要求。

第三章 早晚自习及作业规范

第七条在规定的早晚自习和辅导时间内,要在指定的教室、图书馆上自习,自习时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影响他人学习。

第八条学生要充分利用自习时间做好各门功课的预习和复习,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按时上交。

第四章 考试规范

第九条严格遵守学校《考场纪律》,学习《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有关违反考核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作弊行为。

第十条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提前进入考场。开考前将与考试要求不相符的书籍资料及通信工具集中放在指定地点。

第十一条答题前,应按试卷指定的位置写明学院、班级、学号和姓名,做到字迹清楚,卷面整洁。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拆分已经装订好的试卷。

第十二条闭卷笔试或口试,不准翻阅或使用教材、参考资料、提纲、笔记本、卡片或其它带字纸张、计算器(特定要求除外)。开卷考试(考查)则可按主考教师的要求,查看有关书籍和资料。

第十三条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主(监)考教师解释题意,如遇试题印刷不清或有其他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经主(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影响他人考试。

第十四条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违者不准再进入考场,并按交卷处理。考试时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其它无关考试的事情。

第十五条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旷考”。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交流答案,要保持考场内外的安静。

第五章 实习实训要求

第十六条服从学校及指导教师的安排,按照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按时完成实习、实训报告并参加考核。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安全。实习、实训期间不得做与实习、实训任务无关的事情。

第十八条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不得擅自单独行动,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不得酗酒、抽烟。有事须向领队或指导教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办公室2019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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