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校医公告
日期:2019-11-05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1028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校医公告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男45周岁、女40周岁,户籍不限

6.学历本科,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7.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26日)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需求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

岗位需求:共1

二、待遇

在职在岗期间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以E-mail方式发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姓名+性别+应聘岗位+是否应届+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或职称+现居住地省份”。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E-mail:jsjx_zxkrsc@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报考要求党员的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发送主题格式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将取消或缩减相应招聘岗位,并允许已报考相应招聘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能力测试(含笔试、试讲或其他形式,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第二阶段为面试,按招聘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方案另行通知考核结果会在考核结束后通知应聘者。考核环节未通过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考核成绩和相关要求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872268、69872258

联系人:老师 、李老师

附件:

  1. 附件一: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8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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