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巡视整改通告
日期:2018-09-24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834

中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

巡视整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5日至7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巡视工作是重要的党内监督形式,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学院党委充分认识到巡视工作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是促进学院在升格后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的一个重大契机,对学院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委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整改工作作为学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头等大事来抓,并于第一时间启动。9月9日下午,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讨论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学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支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等涉及巡视整改问题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学院建立了问题销号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依据整改建议,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表,分别落实整改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共梳理出3个大类、26个问题、75条具体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将整改工作分为“整改准备、整改落实、总结汇报、长效提升”四个阶段,对每个问题明确了整改启动与完成时间。

(三)统筹推进,力求实效。

为保证整改任务的顺利进行,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6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院党委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及工作方案,两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讨论制度建设,两次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两次召开民主生活会。院领导分别召开分管部门整改工作会议,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计划表,逐条研究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指导分管部门修订完善制度,并向党委报告分管部门落实整改任务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整改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各分管院领导及职能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任务,加强思想教育,规范部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使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所列26个具体问题有23个已完成整改,其它3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9月10日-11月15日集中整改期间,学院起草、修订了院级规章制度33项。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党委领导与院长负责工作关系尚未厘清,一度时期,存在党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现象问题。

一是学院于9月19日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理解《加强和改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消化吸收文件内涵精神;二是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分析问题不足,起草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规程》,进一步厘清党委和行政的职责范围,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与《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自巡视反馈会后,学院严格按照两项议事规则,确保程序合规,做好党委会的会前组织、议题确定、决议落实等各个环节,杜绝党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的不正确现象,并建立议题落实追责制度,提升党委会决议的落实效率。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缺失,有的重大事项决策酝酿不充分,存在临时动议现象问题。

一是学院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范围、决策程序,对会前酝酿沟通、议题提出、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研究讨论、会议决策等各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保证党委和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高效决策;二是建立议定事项跟踪检查、督办、通报等机制,杜绝重要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三是杜绝重大事项临时动议,自2016年9月9日以后,严格执行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相关议题至少提前7天报送院领导的规定,以利于会前充分准备,否则不予上会。

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参与集体领导意识不强,有时过分依赖主要领导个人意见,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学院10月18日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学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召开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如何提升参与集体领导意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突出岗位意识与责任意识,制定领导班子党建目标责任制,强化了参与集体领导意识;四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先锋工程”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争做党员干部榜样。通过以上措施,班子成员依赖主要领导个人意见的情况得到有效转变,班子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提升。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一是学院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将党建工作列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科学规范的议事、决策与执行制度,不断提升党委统揽全局、资源整合、科学决策和战略规划能力,明确每学期党委会必须专题研究部署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专题研讨、推进学院党建工作;三是明确对党建理论前沿和重大党建工作的研究学习要求,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对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学生党员管理等党建工作重点、难点进行研究部署;四是强化党建工作的落实、推进,党委办公室定期向党委会报送学院党建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

5.关于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投入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足,群众反映较多问题。

通过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汇报协调,确定每月初、月中各一天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副厅长、学院党委书记杜学伦同志在学院工作的固定时间,研究部署学院阶段性党建工作,及时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党委会,在其它重要工作节点上,确保根据需要及时到校,履行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争取每周到校。

6.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时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学院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江苏省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修订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学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二是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坚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做到每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明确主题、明确主要发言人、明确形式;三是修订和完善了学院党委中心组2016年学习要点,坚持每月一次。

7.关于抓党建工作举措不多,对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学院党委9月20日至10月30日组织开展了针对基层支部书记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和《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高校基层党建文件的教育培训,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有效转变党建工作思路,丰富党建工作措施;二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实际设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党支部或党小组;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修订了《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三答辩”实施办法》等制度。

8.关于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缺失问题。

一是健全基层组织体系,理顺工作机制,陆续起草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质量标准》、《二级学院(部)党政共同负责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二级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二是结合学院全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纪检监察等方面梳理党建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修订、起草党建工作制度20项,建立和完善了学院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两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9.关于支部设置不尽合理,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研兄弟院校、结合学院实际,起草了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并重新明确学院领导的支部归属;二是学院新一轮干部调整到位后,组织党委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口部门负责人开展党务工作的集中培训,逐渐形成党务工作者定期培训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部署和开展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为二级党组织选好班子、为支部配好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完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

一是修订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开展“三会一课”的时间、对象、内容等要求;二是引导各支部切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督促形成相关台账,提出年末检查考核要求;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院党委班子成员赴本人所在支部带头讲党课,各支部结合实际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优秀党员讲党课、普通党员讲党课共计18次。

11.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少数党员的党员意识不强,未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问题。

一是明确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型”组织建设目标,加强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党员教育;二是起草了《业余党校工作条例》、《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规定》等制度;三是明确提出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党员活动日”,积极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四是按要求完成了党费收缴的排查工作和补缴工作,完成了党组织关系清查和处理工作,启动了年末民主评议党员的研究部署工作;五是11月4日,邀请了江苏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领导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做专题报告。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院党委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的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起草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学院各项中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学院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建立健全了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党委每学年召开1次全院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党委每学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3.关于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至今未设立纪检专门组织机构,未配备专职纪检人员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纪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学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设立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二是结合学院干部选聘工作,配齐配足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三是依照组织程序筹备召开学院党员大会,选举配齐纪委班子,为学院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流于形式,没有形成有效压力传导机制问题。

一是起草了学院《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关爱提醒和诫勉谈话的办法(试行)》;二是明确了党委班子及成员、二级学院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责任;三是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要求二级学院、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下半年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形成压力传导机制。

15.关于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办法不多,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措施乏力问题。

一是协助党委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每季度编制一份纪检监察简报,每月推送一条党性和廉政教育信息,加强经常性教育;二是起草了《关于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暂行办法》。

16.关于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纪委书记分管后勤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聚焦主业不突出。

一是学院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改革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二是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分工,下发《关于调整朱仁良同志分工的通知》(苏城建院党〔2016〕15号),副书记、纪委书记朱仁良同志专职从事学院党建与纪检工作,不再承担分管后勤和资产管理的工作,聚集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17.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得不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存在盲区问题。

一是探索建立“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充分利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跟进监督,努力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起草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18.关于干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任用干部程序不够规范,有时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流于形式;未按照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的要求,及时调整配备中层干部;对干部重使用、轻培养,干部队伍能力与高职院校目标要求存在差距;没有建立干部交流制度,中层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问题。

一是学院领导班子进一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围绕巡视组提出干部选聘问题和整改建议,统一认识、贯彻落实,起草了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二是按照程序、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充分征求相关意见以及鼓励轮岗等原则,反复修改完善新一轮干部聘任方案,11月9日公开发布了《2016年学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当天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正式启动选聘工作;三是起草了《关于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的办法(试行)》,对新任命和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四是第一时间组织新聘任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制定每年干部外出挂职和培训学习计划,积极探索和丰富干部能力提升的进修形式和渠道。

19.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宽,人才队伍建设缺少中长期规划问题。

一是调研并着手启动了学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新一届中层干部选聘到位后,启动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二是完成了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积极谋划今后五年学院在教学队伍、学生工作队伍、行政和后勤管理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目标与任务,同时,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各自学院的子规划中具体执行和落实;三是进一步在校内宣贯《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正高级人才三年培养工程”实施办法(2016-2018)》,起草了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特聘教授聘任管理办法》,启动《引进高层次(特殊)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有效推进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

20.关于教师队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广泛学习、调研兄弟院校对教师队伍的考核办法,起草学院《绩效改革方案》,修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二是开展对中层干部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三是加大对部门绩效考核的研究,先期制定并发布了《专业建设工作质量标准》、《学生工作质量标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质量标准》、《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量标准》等工作标准,起草了《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将部门的工作与目标任务分解到教师的个人工作上来,全面促进学院激励机制的形成。

21.关于对国有资产和下属企业监督缺失,有的经营性用房长年闲置,有的下属企业多年没有进行审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巡视整改期间,对江苏城建校建筑规划设计院及其出资企业开展了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向学院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备案,按程序开展了设计院闲置资产处置工作;二是明确要求下属企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学院财务、后勤和资产管理处共同参与;三是完善下属企业财务审计制度,财务审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聘请社会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2.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新校区建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项目,有的应政府招标的没有政府招标,个别项目直接发包,部分教材采购、门面房出租没有招标问题。

一是修订学院招投标实施办法,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招标;二是成立招投标中心,隶属于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增加招投标采购、法律专业人才;三是进一步完善学院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明确了相关标准,国有资产的处置向省住建厅履行报批手续,超过300万元的经省住建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严格按批复规定执行;五是从2017年春学期起,明确教材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门面房出租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

2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劳务费问。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修订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票据管理办法》、《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全面理顺并规范会计业务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二是从2016年秋学期起,停止发放过节费;三是结合学院机构设置调整,理清部门职责,对学院非职务性劳务支出进行梳理,采取部门进行归口申报、学院集中核批、形成标准清单,以作为各部门造册和财务处发放审核的依据;四是起草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2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重硬件建设,轻内涵发展,推进学院升格验收和内涵发展工作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制度。制定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计划,提升班子成员高职管理水平,巡视整改期间,选派领导班子成员一名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二是建立健全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明确把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作为学院“十三五”期间的中心工作,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制订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方案》等方案,全面推进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5.关于纠正“四风”不够彻底,接待费用存在超预算、超标准现象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进行深入学习;二是结合省委书记李强同志的最新讲话精神,修订完善了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报销等程序,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实行“禁酒令”,确保陪客不超员、用餐不超标准、学院总接待费用不超总额;四是组织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家规、正家风”活动,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立家规,并在学院OA系统上公开,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同时做好党员干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警示教育和廉洁提醒工作,做到提醒在前、警钟长鸣。

26.关于有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等问题问题。

一是制定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关于改进院级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明确院级职能部门服务教学管理、师生发展上的具体要求与措施;二是完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师生满意度测评在部门工作成效中的比重;三是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服务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四是在行政、教辅与后勤部门中推行工作质量标准的建立工作,编制质量手册,规范工作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三、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持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学院党委决定,坚持目标不变、决心不变、力度不变,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继续发挥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保持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力领导。对已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巡视整改工作质量不高、尚需改进提高的措施,进一步分析原因,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全程跟踪长线巡视整改事项,对基本完成的巡视整改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改进措施,创新机制,持续推进,分阶段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以这次巡视整改为突破口,推动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及“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在抓好巡视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因制度缺失而导致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全面系统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通过党建与廉政工作的全面提升,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明党内纪律。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不断加强干部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从源头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视成果,树立党委班子“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带教风学风,为实现学院科学、快速、可持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学院发展。

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契机,以巡视整改促创新、促发展、促稳定。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广泛凝聚合力、提升学院综合办学实力的过程,变成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过程,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转化为人才培养、师生普惠、服务社会的强大动力,为全面建设高水平行业特色型高职院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69872100;邮政信箱: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邮编213147(信封上请注明: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sjsgdxx@163.com。

中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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